关于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4-15浏览次数:2695

各教职员工:

    为满足我校教职工在临港地区住房的需要,缓减临时住房压力,经学校与临港城投公司协商,争取到部分人才公寓房源,提供给教职员工作为临时居住用房。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公租房情况

1、地 址:夏栎路233弄、333

2、房 型:一室一厅、二室一厅

3、装 修:简  装,家具简配

二、公租房租金

公租房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租金。优惠收费,标准为:人才公寓的月租金为10/平方米。20167月可入住,租赁期为1年,期满后可续签,租赁期可至20197月。

三、公租房申请人条件:

1、本校在职教职工;

2、未享受宜浩佳园、限价房配套房的教职工;

3、未享受公租房补贴的教职工;

4、双职工只可以家庭名义申请一套住房;

5、青年教职工优先。

四、申请报名

1、报名时间:418日至422日;

2、报名所需填写内容:姓名,性别,身份证号码,工号,部门(二级学院),联系方式,房型需求。

3、请将报名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发至丁晓伟老师邮箱:dingxw@sdju.edu.cn

 

 

后勤基建处

20164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