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:
根据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安排,将对各部门房屋(商铺)或设备等固定资产出租(包括合作经营)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请各部门如实填写以下表格,于4月28日之前提交至审计处(纸质稿部门领导签字盖章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engz@sdju.edu.cn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房屋(商铺)出租情况登记表
附件2:设备等固定资产出租情况登记表
审计处
2016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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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:
根据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安排,将对各部门房屋(商铺)或设备等固定资产出租(包括合作经营)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请各部门如实填写以下表格,于4月28日之前提交至审计处(纸质稿部门领导签字盖章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engz@sdju.edu.cn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房屋(商铺)出租情况登记表
附件2:设备等固定资产出租情况登记表
审计处
2016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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