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接上海市财政局通知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财政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》(沪财预[2016]39号)文件规定,我校“财政项目”及“2016年教委代编项目”应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支付。
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,加快推进有关项目预算支出进度,谢谢配合。
资产财务处
2016年11月4日
各位老师:
接上海市财政局通知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财政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》(沪财预[2016]39号)文件规定,我校“财政项目”及“2016年教委代编项目”应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支付。
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,加快推进有关项目预算支出进度,谢谢配合。
资产财务处
2016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