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专用章用印管理

发布者: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5-21浏览次数:97

【受理时间】工作日(8:00-16:00

【受理地点】行政楼405

【联系电话】021-38223336

【业务办理】根据《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沪电机院办〔2018377号),各类合同或协议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,需填写《上海电机学院合同审核单》或登录“上海电机学院协同办公”系统网上申请,经项目负责人签字、部门负责人审核、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会签后,提交至法务科,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。如有疑问,可来电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