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为规范和加强本校国有资产管理,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,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,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,根据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沪财教〔2016〕26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情况,经2018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特制定《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,请认真学习落实。
附件: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
上海电机学院
2018年11月8日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为规范和加强本校国有资产管理,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,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,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,根据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沪财教〔2016〕26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情况,经2018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特制定《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,请认真学习落实。
附件: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
上海电机学院
2018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