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电机院资产〔2018〕322号

发布者: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2-05浏览次数:41
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为规范和加强本校国有资产管理,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,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,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,根据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沪财教〔201626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情况,经2018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特制定《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,请认真学习落实。

附件:上海电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

 

 

 

 

上海电机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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